東興國中重貼孩子的作品,短短一天內,得到快四萬個讚![]()
想想那畫面也太可愛:
四萬個大人同時鬆了一口氣、忙著通報好消息、寫長長的留言幫孩子打氣、還有人想收購漫畫、幫孩子做成 NFT……
幾天的波折終於帶著愛落幕 ![]()
事件剛爆發時,許多指責湧入校方的臉書;
校方火速道歉、撤掉畫作,也承諾會宣導行人路權與法律知識。
我有點訝異:
學生只是呼籲享有權益的行人,要珍惜制度的善意,不要刻意濫用權益。
人人彼此尊重,這並沒有錯呀?
我卻有些不同的觀察:
學生傳達的理念,可能才是最完整、最文明的「行人路權」概念!
毫無疑問地,這是一場深刻而美麗的「大型素養教育」!
❒ 細緻的孩子 v.s 黑白分明的大人
網紅的觀點:
行人只有一種:弱勢、需要保護
駕駛也只有一種:強勢、需要約束
孩子則點出更細緻的問題:
• 行人只有一種嗎?
• 如果行人故意濫用制度呢?
• 閉著眼睛遛烏龜
的帝王,還算弱勢的行人嗎?
如果行人有很多種樣態,我們能不能更細緻、更深入地探討這個問題?

❒ 傲慢的帝王行人
帝王行人也許不違法,但顯然在「耗損」這個制度:
• 他們破壞「行人路權」本來的善良默契。
• 他們在消耗社會對「行人路權」的包容。
• 每次他們挑釁地在馬路上橫行,「行人慢慢走」的正當性,就會一再被削弱。
帝王行人越多,社會對「行人路權」的仇恨值就越高。
而首當其衝的,反而是弱勢行人:
社會對「行人路權」越反感,駕駛的耐心越稀薄,行人就會暴露在更危險、更不友善的環境中。:
試想:在沒有警察的路口,沒耐心等待的駕駛們,油門一踩衝出去的機會只會更高……
• 結果就是:
我們保障了帝王的權益,卻導致「弱勢行人」的安全更加脆弱……
❒ 合法但缺德,是法律先天的缺陷
法律不能管太多、不能要求太高,不然大家動不動就犯法,執法成本也會太高。
所以,法律通常只規範「最低限度的道德」,不會規定尊重、自律、同理心等美德,這些都「太高級了」。
守法之所以重要,不是因為法律很高尚;而是法律標準已經夠低了,所以最起碼別踩線。
(這裡先不討論法律過時、不足的問題)
但台灣有個很大的迷思:
因為「法治」聽起來很時髦,人們常忘記它「低道德」的天性,誤把守法當成「最高指導原則」!
「合法而缺德」的人很多,這才是法律天生的缺陷!
以 合法而缺德地濫用權益為例,往往讓社會付出沉重代價。例如:
• 新媒體濫用言論自由:
製作大量低劣的影片換流量,卻讓社會的道德底限不斷下探;
• 立委濫用言論免責權:
操弄假訊息以獲取政治利益,卻造成社會撕裂、資訊混亂、瓦解社會信任。
• 默許帝王行人濫用行人路權:
將加深駕駛與行人的對立,提高行人的用路風險。
很多人「合法但缺德」,
而孩子的漫畫,講的就是這個現象。
❒ 法律如果不夠用,那怎麼辦呢?
一種是野蠻的作法:
讓法律越規定越嚴、懲罰越來越殘暴。
比如:剁手啦、丟石頭啦、或公開鞭刑……把人當成動物來壓制。
只靠法律約束的社會,通常很更混亂:
人性的自私與貪婪會被激發;
殘暴會挑起人的獸性,社會瀰漫暴戾之氣……
先進民主國家中,更文明的作法是:
在法律之上,提高公民素養,透過道德自律,來補強法律的缺陷。
比如:對「合法但缺德」的帝王行人,可以透過呼籲、宣導、寫文章、各種藝術創作,來帶動社會輿論,提高道德的約束力。
這,就是孩子正在做的呀
!
這,就是孩子正在做的呀
!
這,就是孩子正在做的呀
!
❒ 孩子的示範:文明社會的公民素養
孩子的得獎感言中,是這樣寫的:
創作動機:
近日新聞提到台灣是「行人地獄」,
所以 立法保護行人安全行走的權利,
但我認為,社會當中 人人要彼此尊重。
他提到❶立法保護行人、❷行人自律、❸彼此尊重,完整涵蓋了法治、道德以及成熟的公民素養。
孩子的觀點,更全面、更細緻、也更靈性
相較大人的觀點,反而單一而粗糙,
解決方式也只停留在法律約束(低標道德)。
而孩子呼籲的「人人應彼此尊重」,不正是路權議題最核心的精神嗎?

好吧!頂多就是得獎心得那句:
「行人也要快速通過馬路」不夠精確。
但回到畫作來看,他溝通的對象很清楚:
就是「合法但缺德的帝王行人」呀!
❒ 被知識綁架的大人 v.s 看見本質的孩子
說白一點,即使沒有學過法律,只要在生活中能「換位思考」、「為別人多想一想」,就很容易理解:
孩子的呼籲,合法也合情理。
孩子也許不懂法律的缺陷、社會運動的脈絡,
但他觀察到的世界,反而更接近真實。
令人訝異的是:
當孩子展示了 高度的公民素養,
許多大人竟沒看懂,反而指責是教育失敗;
當孩子提出 最完整的路權觀念,
推動路權的網紅,卻把孩子視為行人路權的破壞者!
他不是破壞者,是神隊友呀!
看看這幅漫畫:
幽默的感染力、病毒式的擴散、大量突破同溫層、創造輿論聲量、甚至引發圖文二創風潮……
這是所有社會運動,最渴望的夢幻成果耶!

說白一點,即使沒有學過法律,只要在生活中能「換位思考」、「為別人多想一想」,就很容易理解:
孩子的呼籲,其實更強化社會對「行人路權」的尊重。
孩子也許不懂法律的缺陷、社會運動的脈絡,
但他觀察到的世界,反而更接近真實。
❒ 人類的迷思:有了知識、忘了常識
這也是人類世界很常見的Bug:有了知識、忘了常識。
人類為了解決問題,發明了很多知識、工具、制度、系統、專有名詞……
然後,人們就被自己發明的東西『卡住了』。
從醫學、科學、法律、政治、大數據……
只要仔細觀察,你就會發現:
很多專家正用千奇百怪的荒謬姿態、卡在各種知識工具中!
這是因為人性的僵固、知識工具的缺陷、文明符碼的簡陋,造成運用知識時,很容易過度的簡化、產生大量的偏誤。
❒ 閉眼睛遛烏龜罰 $500!
大家很在意法規,最後就來講法規
我查了一下:
綠燈倒數三秒、還閉眼睛遛烏龜![]()
這個皇帝可能要先罰五百塊![]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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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了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8條:
「行人如有在馬路上嬉遊阻礙交通等情形,可處500元罰鍰。」
除非啦,除非那隻是「導盲龜」
,
皇帝閉眼睛是因為看不見……![]()
❒ 結語
這回到真實生活中,行人路權優先,不代表行人就能為所欲為。人與人之間,本來就該彼此尊重。
是法律、是常識、更是人生。
孩子帶給我們的素養課,應該不難,對嗎?
大人們,都跟上了嗎?
p.s. 太喜歡這張漫畫了,以這篇文章作紀念。






